别找了,你要的201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干货这都有
发布时间:17-03-28
每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可以说是财务小伙伴们最关心也最头痛的一件事了。2016年实行营改增,金税三期全面上线,小伙伴们刚刚适应了新的申报系统和新的申报表,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工作又开始了,很多小伙伴在为理不清头绪的税收政策而发愁吧?别怕,有我在!无忧君已经给你准备了满满的干货,如果觉得还行,请记得转发分享哦,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基本概念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汇算清缴对象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工作步骤
1、汇算。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
2、申报。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缴纳。
企业的纳税年度
正常情况: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特殊情况: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终止,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汇算清缴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比如,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7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大多数企业都是每年3-5月集中申报,税局集中在5月底进行扣款。
所得税税前扣除还傻傻分不清楚?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之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主动对接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小编已经为您精心准备好一份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助你决胜2017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表最全(政策截止2017年3月15号) | ||
本文以表格形式体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清晰明了。既可作为财税人员实务工作指南,也是CPA税法复习的好材料。 | ||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 | 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其他说明事项) | |
职工工资 | 据实 | 任职或受雇,合理 |
加计100%扣除 | 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 |
职工福利费 | 14% | 工资薪金总额 |
职工教育经费 | 2.50% |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8% |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 |
全额扣除 |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 |
职工工会经费 | 2% |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
业务招待费 | (60%,5‰) | 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15% |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
30% |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 |
不得扣除 |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 |
捐赠支出 | 12% |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 |
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款) | 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 | 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非关联企业间借款) | 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同期同类计算数额,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 |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关联企业借款) | 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权益性投资的5倍内,其他业2倍内 | |
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 | 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 | |
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 |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无关联关系) |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同 |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 | ||
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 | 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 |
利息支出(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 | 部分不得扣除 |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利息 | 不得扣除 | |
住房公积金 | 据实 | 规定范围内 |
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 | 不得扣除 | |
税收滞纳金 | 不得扣除 | |
赞助支出 | 不得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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